第一条 为完善我院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工作的力度,提高我院知名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宣传工作主要内容
(一)上级领导参加我院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我院工作,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学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阶段性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教职工获奖等教职工事迹的宣传报道;
(四)组织学生参赛等学生活动的宣传报道;
第三条 对所编辑的宣传材料要认真筛选,保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材料真实,时效性强;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防止以偏概全;
(三)主题鲜明、言简意赅、图文并茂,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图片反映事件全过程;
第四条 宣传工作报送签批程序
需在学院党委宣传部宣传报道的工作,相关教师提供文本和图片素材,由邵韦皓汇总编辑,经书记、院长审核后报送,王静负责将宣传报道报党委宣传部;需在我院宣传报道的工作,相关教师提供文本和图片素材,由邵韦皓汇总编辑,经书记、院长审核后报送,毕月萍负责将宣传报道上传我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