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艺术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学院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院师生、教职员工、外来合作人员等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的行为。
第二章 举报内容与方式
第三条 受理范围
1. 电气安全隐患
1. 电线老化、破损或私拉乱接电线,可能导致短路、漏电等事故。
2. 插座损坏、过载使用电器设备,容易引发火灾。
3. 未按规定安装接地系统或接地不良,存在触电风险。
2. 消防安全隐患
1. 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过期失效,如灭火器、消火栓等。
2. 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不畅通,影响紧急情况下人员逃生。
3. 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增加火灾风险。
3. 设备安全隐患
1. 计算机设备故障,如电源故障、主板损坏等,可能引发火灾或影响正常使用。
2. 网络设备安装不规范,存在网络安全风险,如数据泄露、网络攻击等。
3. 实训室的空调、通风等设备故障,影响室内环境和设备运行安全。
4. 环境安全隐患
1. 实训室温度、湿度不适宜,可能影响设备性能和使用寿命,甚至引发故障。
2. 室内卫生状况差,灰尘堆积,容易导致设备散热不良,引发故障。
3. 存在漏水、渗水现象,可能损坏设备。
5. 操作安全隐患
1. 师生在实训室未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可能导致设备损坏或人员受伤。
2. 随意删除系统文件、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可能引发系统故障或安全问题。
3. 在实训室吸烟、使用明火,容易引发火灾。
6. 信息安全隐患
1. 实训室的计算机系统未安装杀毒软件或防火墙,容易受到病毒、木马等恶意软件的攻击。
2. 师生在使用计算机时,随意泄露个人信息或学校的机密信息,存在信息安全风险。
3. 数据备份不及时或不完整,可能导致数据丢失。
第四条 举报方式
1.邮箱:1143305170@QQ.com(匿名举报需备注“隐患举报”);
2.电话:0536-3277327;
3.各实验室门口设置的《安全隐患举报箱》(每周一开箱)。
第三章 举报处理流程
第五条 受理与核查
1.安全办公室在接到举报后,需在 24小时内登记并编号,填写《隐患举报受理单》;
2.一般隐患:3个工作日内由安全管理员现场核查;
重大隐患(如易燃易爆品泄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步上报分管院领导。
第六条 整改与反馈
1.核查属实的隐患,责任实验室需在 5个工作日 内完成整改,提交整改报告;
2.安全办公室在整改完成后 2个工作日 内,通过举报人预留的联系方式反馈结果;
3.匿名举报结果在学院官网“安全通报”栏目公示。
第四章 奖励与保障
第七条 奖励标准
1.一般隐患举报(如未穿实验服、灭火器过期):奖励 50-100元或等价礼品;
2.重大隐患举报(如危化品泄漏、设备严重故障):奖励 200-500元 ,授予“安全卫士”称号;
3.年度贡献奖:累计有效举报3次及以上者,额外奖励 300元 ,优先参评学院安全先进个人。
第八条 保密与保护
1.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受理单位安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可查阅;
2.严禁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违者按《实验室安全奖惩管理办法》从重处罚。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对因信息不全导致的误报、漏报不予追责;恶意虚假举报经查实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举报奖励经费从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基金”列支。